关于开展2021年度院试验厅(室)和科研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相关部门:为推进院“十四五”创新发展规划实施和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和使用效益,规范院试验厅(室)管理,开展2021年度院试验厅(室)和科研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考核范围本次考核是2021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专项内容,考核范围为全院试验厅(室)和科研仪器设备。试验厅(室)考核包括:物理模型试验厅、分析测试实验室和专用实验室三类;科研仪器设备考核包括: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常规科研仪器设备和低值科研仪器三类。二、 考核依据1.《质量体系程序文件》GB/T19001:2016/ISO9001:20152.《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试验厅(室)管理办法》(南科业[2020]173号)3.《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南科业[2020]186号)4.《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南科业[2020]181号)5.《关于配备研究部门科研仪器设备与试验厅(室)专职管理人员的通知》(南科业[2021]20号)三、 考核方式本次考核程序包括:部门自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问题整改等四个阶段,部门自查、现场核查与院质量管理内审同步进行,具体日程安排见院内审通知。(一)部门自查按照相关考核依据,认真总结分析本部门2021年度试验厅(室)和科研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主要做法、实施成效、存在问题等,并提出对策建议及工作计划,形成《2021年度部门试验厅(室)和科研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自查报告》《部门试验厅(室)信息汇总表》《试验厅(室)基本情况表》《2021年度部门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1、2、3、4)。(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组由分管院领导、内审专家,以及科研处、人事处、财务处、综合服务中心和相关研究部门负责人组成。现场核查重点包括试验厅(室)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记录、开放共享服务情况等内容,《试验厅检查记录表》见附件5。(三)专家评审内审专家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结合各部门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综合评定并量化得分,填写《部门试验厅(室)和科研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考核评分表》(附件6)。(四)问题整改院质量管理办公室对部门自查和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具整改通知,协助各部门按要求及时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科研仪器设备科出具整改验收意见,并纳入考核结果。四、 考核内容本次考核主要内容包含:试验厅(室)运行管理、科研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和管理、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等部分。(一)试验厅(室)运行管理1.试验厅(室)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2.试验厅(室)使用效益、成果产出、环境维护等。3.试验厅(室)危化品保管、危险源识别、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情况等。(二)科研仪器设备使用维护1.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建设、责任落实、人员配备、信息维护和档案管理,以及科研仪器设备管理系统中设备入库情况、基础数据完善情况等。2.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维护保养、操作人员配备、功能利用与开发、使用机时和使用率、操作技能培训等。3.常规科研仪器设备检定/校验、完好率、维修维护、使用操作、报损报废规范管理,以及软件台账建立和统一管理等。4.低值科研仪器台账建立、检定/校验、量值溯源等。(三)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1.研究部门纳入院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开放仪器数量,实验队伍建设,集约化管理等情况。2.大型科研仪器对院内、外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机时和收入情况,服务支撑院内、外单位科技创新及产生的科研成果。3.专职管理人员在院仪器共享服务平台进行数据维护、预约处理、大型科研仪器协调使用等情况。五、 其他事项(一)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科研仪器设备和试验厅(室)专职管理人员后补助经费的依据,请各部门高度重视。(二)请各部门认真完成《2021年度部门试验厅(室)和科研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自查报告》《部门试验厅(室)信息汇总表》《试验厅(室)基本情况表》《2021年度部门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情况统计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4月20日前上报科研管理处。(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为优秀;总分76-89分为良好;总分60-75分为合格;总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大型科研仪器具备安装条件,超过1年未开箱安装;或已安装但较长时间闲置,年使用机时为0的; 2.大型科研仪器使用率低,年使用机时不足800小时的大型科研仪器台数占总台数的比例在30%及以上的; 3.“自查报告”和“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机时统计表”数据弄虚作假、严重失实的; 4.对于内审中发现的问题,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拖延推诿的部门。(五)考核结果分别报院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试验厅(室)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公布。联系人:程璐、成荣亮联系电话:8128、8121